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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調整蘇州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指導價發(fā)布水平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
2018-01-25 08:41
訪問量:
各有關單位:
根據省造價管理總站對各地造價管理的要求,為更好地發(fā)揮材料指導價在工程計價中的指導性作用,本著指導價能真實反映市場價格、促進建材行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合理指導工程計價的原則,我處將于2017年6月底按新的水平發(fā)布預拌混凝土、預拌砂漿指導價。為確保建筑市場穩(wěn)定,保障建設各方合法權益,使指導價價格發(fā)布水平的調整能平穩(wěn)過渡,對預拌混凝土、預拌砂漿指導價的執(zhí)行作以下規(guī)定:
一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材料調差基準期為2017年6月之前,施工期間包括2017年6月及之后月份的,2017年6月及之后的預拌混凝土按當月同標號預拌混凝土指導價乘1.21、預拌砂漿按當月同標號預拌砂漿指導價乘1.18,作為該月原價格水平指導價參與施工期間指導價的平均。
二、在2017年6月底指導價發(fā)布之前,按原指導價水平確定下浮比例而簽定的預拌混凝土、預拌砂漿購銷合同,2017年6月及之后的預拌混凝土按當月同標號預拌混凝土指導價乘1.21、預拌砂漿按當月同標號預拌砂漿指導價乘1.18,作為該月原價格水平指導價進行結算。
請建設、施工、材料供應等單位在確定招標控制價、投標報價、簽訂購銷合同時充分考慮該指導價水平調整因素,以減少風險和損失。
蘇州市工程造價管理處
2017年6月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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